20171215 开启人权法治化建设新时代

《焦点访谈》 20171215 开启人权法治化建设新时代

今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中国人权法治化保障的新进展》白皮书,对中国目前在人权法治化保障方面取得的进展做了详细介绍。人权这个词,听上去好像有些高大上,其实,它涉及到我们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我们的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甚至包括环境权、发展权等等。如果这些权利得不到法治的保障,我们的生活就不可能变得更美好,我们的社会就不可能得到更好发展。那么,近年中国在人权法治化方面都做了哪些努力呢?

今天发布的《中国人权法治化保障的新进展》白皮书,除了前言和结束语共有六章,以丰富的资料和详细的数据介绍了十八大以来,中国坚持依法治国、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取得的巨大进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认为:“这个人权的白皮书对在立法、司法、执法、守法以及国际交往各个方面、各个领域中的体现,做了一个全面反映”,“这是一部很有分量的,也是一部符合我们中国人权保护发展现状的这样一个重要的纲领性文件。”

完备的法律体系是实现人权法治化保障的前提和基础。在白皮书第一章中介绍了十八大以来,中国在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方面取得的进步。从修改立法法,加强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到明确规定主动审查、向审查申请人反馈及向社会公开制度,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保证了宪法法律有效实施。而在修改后的立法法中,明确规定了没有上位法依据,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这一点在专家看来意义重大。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张永和说:“下位法是不能僭越上位法,比如有一个比较明显的案子,就是那一年在河南省洛阳有一个种子案。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种子法,但是河南省它自己又做了一个种子条例”,“在司法过程中间,到底采用哪一个条例,依哪一个法?最后法官裁判是:必须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为了体现对个人全面保护、维护人的价值、保障人的发展条件的立法追求,2017年全国人大新制定了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将物权法中的物权平等保护扩展到所有财产权的平等保护。“比如说,民法总则的109条,他就明确地作了这样的法律表述,说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这个在我们此前的民事立法中间是没有过的一种法律的表述。这方面应该说是民法总则对我们尊重和保护人权在立法文件中非常好的一个落实和体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说。

在执法方面,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人权法治化保障的重要环节。近年来,中国不断推进政府职权法定化,全面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白皮书的第二章中,重点介绍了这方面取得的进展。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健说:“一个就是,法治政府应该是职权法定,没有立法给你的权力是不能乱行使的,职权法定;二,你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依法律程序来,就是依法过程要法治化;再一个就是政府的决策过程应当法治化程序化,还有就是政府在执法过程中所有的行为方式应该是公开的。应该是能够被民众所监督的。”

根据统计,十八大以来,国务院部门累计取消行政审批事项618项,彻底清除非行政许可审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消减比例达70%以上。中央层面核准的投资项目数量累计减少90%。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职责权限等内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截止2016年,全国31个省级政府部门均已公布权力清单。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健说:“我们现在建立政府的权力清单,就是说哪些是你该做的,还有负面清单是你不能够做的,使得政府在行政的时候,能够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力,我们叫无立法无行政,我们就不能法外去执政,没有规定给你权力你就去行使,这是不可以的。”

细观整本白皮书,篇幅最大的还是司法保障工作方面。白皮书介绍了中国在确保审判权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等多方面取得的成绩。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方面,明确刑事诉讼各阶段的基本证据标准,做到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

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李晓认为:“进行庭审的实质化,也就是说所有的证据你都要拿到法庭上去质证,那么控辩双方各自的意见要在法庭上去辩明,最后还要求法官在开庭的时候,案件的结果也要在法庭上当庭宣判,这也是改革保障人权的一个非常有力的措施,就叫庭审实质化。”

在坚持非法证据排除原则方面,严格落实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定,实行案件集中讯问、全程闭环、全程监督的办案新模式,在规范的讯问场所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全程录音录像。这些新措施,有效防止了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保证了证据的合法性。

除了坚持非法证据排除,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机关还先后纠正了一系列重大错案。为了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连续发布文件,深化错案预防机制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司法鉴定管理,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013年到2017年,纠正了37起重大冤假错案案件,总共涉及61人。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人民法院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再进行实质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降低了立案门槛。自2015年5月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当场登记立案率保持在95%以上,截至2017年9月,登记立案数量超过3900万件。同时,人民法院还大力推进司法公开,所有非涉密案件,可以在网上全程追踪,运用现代化科技促进公正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李晓介绍:“一个就是案件流程信息公开平台,也就是说,当事人或者一个律师到法院立案以后,用你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是法院给你的一个号码,你就可以在网上实时查询到;第二个平台就叫庭审公开网,基本上是所有的案件都在网上进行直播;下面第三个平台就是,叫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每个人都能看到,是不是也是非常有效地促使司法公正,保障人权?”

我国是一个有着13亿多人口的大国,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有着8900多万党员的大党,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中国共产党居于领导地位。此次发布的白皮书还用单独的一章介绍了党对人权法治化保障的领导。“特别是强调,不能干涉独立行使审判权,特别要支持司法人员公平公正办案,要用国法党规严格约束党员领导干部,所以我们看到这次特别提出,党不仅要发挥领导作用,而且要发挥带头作用,要以身作则来执行各项法律” ,南开大学常健说。  

过去权力干预司法,是长期影响司法公正的顽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明确所有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都要记录、通报,违法干预造成后果的要追责。并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让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利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白皮书还把近年来对党内腐败的惩治进行了公布。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纪委共立案审查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余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153.7万人,其中厅局级干部8900余人,县处级干部6.3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8万人。如此大的反腐力度,也让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满意度大大提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权法治化保障各个领域的变化和进步,正在夯实保障人权的法治基础,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仅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迈出了重要步伐,更开启了中国人权法治化建设的新时代。

近些年,我国在人权法治化保障方面的变化和进步有目共睹,彰显了我国在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等方面所付出的努力。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些新目标的提出和进一步落实,就会使中国的人权法治化保障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使我们享有更加充分的人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