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了《为人民谋幸福: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70年》白皮书,白皮书全文分为八个章节,用2万多字从多个方面总结回顾了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人权发展的成就。白皮书指出,70年来,中国人权事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始终以人民为中心,把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走出了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协调增进全体人民的各项权利,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日益增强。
丁尚华是云南贡山县独龙江乡献九当村村民,今年国庆节他家附近的景区开放,他正紧张地为自己即将开业的农家乐做最后的准备。
独龙江乡位于云南西北部,是4000多名独龙族人的聚居地,地处横断山脉腹地,自然条件恶劣,直到新中国成立前,独龙族仍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的状态。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开辟了翻越高黎贡山的道路,连通了独龙族和外面的世界。但独龙江乡每年有半年大雪封山,盘山公路被封,每年有半年与世隔绝,经济发展严重滞后,很长一段时间独龙江乡一直是云南乃至全国最为贫穷落后的地方。像丁尚华这代年轻人,许多都选择了外出打工。不过2010年,在广东打工的丁尚华收到了家里的一封来信。父亲告诉他家乡要开始建设了,在家也大有可为,让我不要在外面飘荡了。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丁尚华选择回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力度不断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加快。2014年,高黎贡山独龙江公路隧道贯通,标志着独龙族祖祖辈辈大雪封山半年不能出行的历史宣告结束。如今独龙江乡6个行政村、26个自然村都通了公路。2018年底,随着独龙江乡最后一个贫困村迪政当村脱贫,独龙族家家住上安居房,人人都有社会保障,摆脱了世代贫困,实现“一步跨千年”。
记者采访时,独龙江乡周边的公路即将改造完成;旅游标识等相关设施也在逐步完善;乡里还聘任了300多位村民为护林员,景区正在全力以赴准备迎接八方游客。
中国的减贫成就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最显著标志。白皮书指出,70年来,中国始终坚持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通过发展增进人民福祉。2012年到2018年,中国每年有1000多万人稳定脱贫。中国成为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是第一个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减贫目标的发展中国家,对全球减贫贡献率超过70%。
在四川巴中市平昌县土兴镇华山村,贫困户谢维仲和他爱人在村里招商引资的桑蚕养殖场已经工作了七个月。
在家门口就能挣钱是谢维仲以前想都不敢想的。过去的华山村,没有通村公路,没有产业,想挣钱只能靠外出务工,全村840户3264人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就有145户,是巴中典型的贫困村。近年来,当地政府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增减挂钩和危房改造等政策的实施,华山村590户村民搬进了新居。不仅是住房有保障,当地政府还从产业方面为华山村量身制定了脱贫方案,目前已发展起水果、花椒、民宿旅游等多个产业。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华山村已实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22万元。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何志鹏说:“我们也给很多国家、国际组织在如何解决贫困人口发展方面提供了范本。甚至可以说,中国的脱贫攻坚是一个教科书式的典范。很多国家都认为,我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人权进步方面是一个亮点。”
白皮书指出,经过新中国70年的人权发展实践,中国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形成了较为系统的“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说:“这个理念的形成,实际上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基本理念,中国共产党从成立的那天起,始终以人民的利益,人民的幸福作为执政党的出发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在执政党的历史发展中,始终是以人民是否满意,人民是否获得实际的利益,当人民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国家是否提供有效的救济,来确定国家的发展战略。所以我觉得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是我们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的理念。”
以人民为中心就要切实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让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50岁的次仁玉珍是西藏拉萨林周县的一名农民,半年前,她的脖子上长起了一个鸡蛋大的肿块,到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检查。不到一周,病情就被确诊为髓外浆细胞瘤,是一种较为罕见的肿瘤。病情之所以这么快被确定,源于组团而来的援藏医生们的集体会诊,在四次化疗后,3月18日,次仁玉珍顺利出院。4年来,援藏医生们填补了近1000项区域内医疗技术空白,为西藏培养了900多名医疗骨干。拉萨、日喀则等六地市人民医院相继创成“三甲”医院,结束了自治区几十年只有一家“三甲”医院的历史。超过300种“大病”不出藏就能治疗。
白皮书指出,70年来,我国的人权事业经历了辉煌壮丽的发展历程,1991年,我国首次发布人权白皮书;2004年,“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入我国宪法,确立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将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确保人权事业在民主与法治的轨道上有序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进一步提出以人民为中心,以发展促人权,把人权发展纳入法治化轨道,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要“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
2013年至2019年3月,各级人民法院依法纠正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重大冤错案共49件。党的十九大报告又提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把人权的法治保障作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与重要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高级法官李晓说:“这几年,人民法院设立了司法救助委员会,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的衔接,帮助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摆脱生活困境,帮助他们度过人生的这个难关,体现了司法的温暖、司法的温度。2015年到2018年,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款37.5亿元。”
白皮书还指出,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人民的各项人权都得到了全面发展。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人权法治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除了自己走出了一条符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70年来,中国还积极参与推动了世界人权事业的不断发展,为维护世界和平稳定担负了责任,为全球人权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说:“未来这样一个充满着不确定的国际秩序下,贸易保护主义横行的新背景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想,将是未来世界人权发展的一个重要理念。中国人民的人权实践,将丰富世界人权的发展,最终让全体人民来分享人权发展所带来的成果,共同维护和平的、理性的、平等的、公正的世界秩序。”
生存和发展是人权;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也是人权。让民众过上好日子就是人权。最大的人权就是人民幸福生活,尊重和保障人权就是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它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横向看,要关注到社会各个群体,包括少数民族、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纵向看,要覆盖到人民人生的各个阶段。作为人民的一分子,我们的各项权利都得到更好和更高水平的保障,我们才能活得更有尊严、自由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