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5 无奈的违规

《焦点访谈》 20170615 无奈的违规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危害人所共知,国家有关部门也一直在进行治理,但总是无法根治。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一难题,去年八九月份,交通运输部联合相关部委接连发出了一系列通知和规定,提出要用一年时间对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运输进行专项整治,业内称之为史上最严治超新规。新规实施大半年以来,确实有成效,不过也有车主和运管部门向《焦点访谈》栏目反映,他们在认定车辆超限的标准问题上,遇到了难题。

刘贺举是河南漯河一家运输公司的老板,这几年业务不错,公司发展到了两三百台车,不过从去年以来,有件事对老刘的困扰越来越大:“一年要处罚个几十次、上百次,金额是5000元至2万元之间不等。”

按说违规就要接受处罚,这是合情合理的事,可听老刘这语气,似乎还有些委屈,这是怎么回事呢?老刘说,所有的问题都出在眼前这一款车型上:平板自卸半挂车,运管人员认定这个车非法改装。

老刘说,公司现在有平板自卸半挂车五六十台,被处罚的都是这同一款车型,理由也都一模一样:非法改装,这事听着确实有点蹊跷。原来,这种平板自卸半挂车出厂时车厢部分是块平板,公司购买后,日常运营中为了拉沙石等散货方便,就在需要时用螺栓、铆钉安装上活动厢体。但只要加装活动厢体后一上路,就要被认定为非法改装。就在记者到来前,一台车刚被处罚过。

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显示,擅自改装车辆,处罚5000元,罚款票据上的金额却变成了3000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改装机动车底盘、发动机等部位,也就是改变机动车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属于非法改装。司机说,他是用螺栓把活动厢板临时固定在车板上,根本不是改装。那到底谁是谁非呢?记者和老刘找到了执法单位。

在驻马店市驿城区交通运输局执法所检测中心,老刘等了半天,执法人员也没有找到任何文字记录,到底罚款多少也就无从查起。检测中心负责人承认,虽然没有文书,处罚确实是他们做出的。

到底是不是违规,怎么处罚之后还说不清呢?检测中心负责人说,平板自卸车是新车型,2016年年初才进入工信部目录,日常运营中绝大多数车辆都加了厢板,但方式不同,有的是焊接无法拆卸,有的是螺栓铆钉活动联接,对此执法部门也感到头疼。2016年9月起,交通部门开展整治货车非法改装行动,日常执法从重从严,就以非法改装进行处罚。至于要搞清到底是不是违规,还要找省交通管理部门。记者联系上了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道路运输管理局法规处负责人说,对于老刘所说的这一款车型,确实是难题。国家交通部门至今没有统一认定标准,各省也不一致,陕西省就明确规定,如果用焊接方式固定厢板才认定违规,螺栓铆钉活动联接不予处罚。但在江西省,有些地方认定,只要加装厢板一律认定非法改装,这样在操作中,河南采取了折中方式,处罚要由执法部门和当事方做好解释沟通,如当事方不认可,可向上级部门要求纠正。按照这位负责人的建议,老刘找到了检测中心的上级单位。

驻马店市驿城区交通运输局执法所所长冯炜对记者说:“我们可以和你探讨这到底是,还是不是(非法改装),你钱交了,我给你弄错了,我退给你就是了。”

这说不清的违规到底问题出在哪儿呢?记者了解到,就在今年5月底,由于平板自卸半挂车日常运营中涉嫌非法改装,不在标准化范围之内,工信部已经暂停了这种车型的合格证上传。车辆生产厂家告诉记者,其实市场上也有直接安装了厢板的自卸车辆,只是由于平板自卸半挂车自身重量轻,售价低,所以很受市场欢迎。但是车主们购买平板自卸半挂车后,加装厢板,其实违背了这种车辆的设计初衷。

专业人士指出,同一车型集中出现同样的状况,问题出在了管理上,车辆准入和运营由不同管理部门分别负责,缺乏统一标准。

河南的老刘是为自己的车辆没有标准而苦恼,而对于云南另一家运输公司的老板老朱来说,他面临的问题却是标准导致的烦恼。老朱的公司有200多台车辆,老朱说,现在每台车都是在违规上路。

老朱公司从事的是集装箱运输,这行已经干了20多年,按照原来的国家标准,车货总高度4.2米,部分特许车辆总高度4.3米,车货总长度不超过20米。去年9月21日《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颁布,车货总限高和总限长全部调低了标准,老朱的车辆立刻就从原来的合规变成了违规。

在有些地方,执法人员按照新标准,见到车辆就处罚。老朱说,执法人员照章办事,自己虽然不情愿也无可奈何。老朱公司主要跑国内,集装箱尺寸可以灵活调整,他就先从高度改起,原来车货总高度允许4.2和4.3米,按照新标准,现在统一调整到了4米,老朱就先花钱改造集装箱,降低高度。

为了改造集装箱高度,老朱公司200多台车辆就花了1000多万元,可即使高度改了,长度还是问题。原来的标准,车货总长度20米以内就是合规,现在按照新标准,车货总长度必须控制在18.1米以内,但是集装箱的长度和拖车车板必须一致,这可不是老朱说改就能改的。老朱公司拉的是国际标准53英尺集装箱,按照国家工信部标准,挂车长度就已经达到了16.46米,要满足车货总长度18.1米以内的标准,老朱说,这对企业来说几乎没有可能,全世界都没这样短的车头。

老朱拿出了行驶证,确实,上面明确规定了16.46米的挂车长度,加上通常长度两到三米的车头,必然超过18.1米。老朱说,这长度都是公安部门核准的,如果自己改动,就属于非法改装,也属于违规。对老朱来说,再一个选择就是保留车头,放弃现在所有的拖车,重新购置,但那就意味着破产。没办法,他们只有咬着牙坚持跑。老朱跑内陆,集装箱高度长度还有调整的余地,可对于沿海港口的集装箱运输企业,根本没有任何回旋余地。辽宁省大连大窑湾港是一处专业集装箱港区,运输企业负责人说,2016年交通部门标准调整之后,企业变得无所适从。

老李在港口跑了30年集装箱运输,熟悉所有的车辆和集装箱状况,老李说,现在用的最多的就是国际标准40英尺高箱,标准高度是2.9米。使用的都是工信部门生产目录当中的车辆,车头总高度在1.3米至1.4米之间,拖车高度通常在1.2米至1.5米之间,装上国际标准40英尺高箱后,必然超过交通部门限定的总高度4米。

事实上,去年交通部门新规实施后,中国集装箱运输协会曾专门发函,建议调整集装箱车辆超限标准。交通部门随后发出通知,一年专项整治期内暂不对集装箱挂车外廓尺寸进行检查,然而就在今年4月份,交通部门又发出通知,提出了处罚意见。

记者了解到,针对集装箱全行业违规,交通部门曾专门做出回复:指出调整车货总高度是为了与《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相一致,同时国家工信部门也在调整运输车辆生产标准,希望通过技术引导,解决运输车辆和集装箱匹配后普遍超标的问题。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今年4月份交通部又下发了新的通知,但这只是对所有涉嫌超限的车辆明确处罚标准,对集装箱车辆外廓尺寸超限,还是执行2016年年底的意见,专项行动整治期暂时不予处罚,下一步处理意见也在研究中。

专业人士告诉记者,从管理部门角度出发,调整标准可能有其必要性,但从过程和目前结果来看,有些环节还需完善。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认为:“应该是尽量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来处理,要求新的车辆按照新的标准来,这个工作是可以做细的。”

而对于已经跑了一辈子运输的老朱他们来说,眼下他们别无选择,公司的车辆也只能是每天继续违规上路。

给平板半挂货车装厢板算不算改装?因为没有具体的标准,各地运管部门都是按自己的理解,罚也有理,不罚也可以。不仅弄得司机委屈,执法者其实也不情愿。而货车车厢的限长、限高新规,标准倒是很明确,但依照这个标准,有些合规生产、依法上牌的车辆却不能上路行驶了,这就有些荒唐了。大家知道,货车超限的标准是交通运输部门制定的,货车生产规格是工信部门审核的,而允许货车上路的行驶证又是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如果几家的标准都不统一,不一致,结果一定是标准打架,车主头疼,基层的执法者也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