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4 管不住的焦化厂?

《焦点访谈》 20180414 管不住的焦化厂?

陕西省延安市的黄陵县是人文始祖轩辕黄帝陵墓所在地,这里的森林覆盖率高达70%以上,山青水美,资源丰富,可谓人间福地。可是几年前,黄陵县来了一家煤化工企业,让附近的居民苦不堪言,向上级部门反映了多次,都没有得到解决。那么这家企业到底有什么来头?为什么各级职能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来看记者的调查。

曹家峪村位于陕西省黄陵县的店头镇,村里有山有水,风景很美。可就在几年前,村里来了家煤化工企业,几年下来村民们发现,过去山青水美的环境变得不一样了。

站在曹家峪的村口,就能看见几个标注着黄陵煤化印记的高耸烟囱,比烟囱更醒目的是厂区上空无时无刻不在排放的各种烟雾。有白色的,黄色的,偶尔还有蓝色的。平均十分钟左右排放一次,其中黄色和蓝色的烟雾最是刺鼻。在工厂集中排放时,场面更是触目惊心。

院子里不敢晒衣服,车停一天早上就都是灰尘。

就在记者采访的前几天,店头镇刚下了一场大雪。在厂区对面的山坡上,可以看到一层黑色大颗粒粉尘均匀地落在雪面上,像是燃烧后的灰烬。

这家化工企业全名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混合所有制企业。主要是生产焦炭,焦化,甲醇以及合成氨的化工厂。根据公开资料显示,黄陵煤化2009年开始建设,2011年开始投产。投产前,号称实现年产值60亿元左右,利税10亿元以上。不管从占地规模,还是企业对外宣传口号,黄陵煤化在当地都算得上大企业。那么这家无时无刻不在排放各种烟雾的企业有环评手续吗?记者来到了黄陵县环保局了解情况。

陕西黄陵县环保局局长薛振祥介绍说,黄陵煤化工公司是2009年立项批准的,环评项目的验收是2016年的12月,2017年7月份拿到了环保设施验收的批复。

按照薛局长的说法,黄陵煤化在2017年才拿到环评手续。可企业在2011年就已经开始投产,也就是说,黄陵煤化在六七年里一直违法生产,那当地环保部门又是如何监管的呢?

薛振祥表示他不清楚,他是2015年来的,当时的老同事都离岗退休了,没有这方面的信息。

不过在黄陵县环保局,记者发现了很多环保部门对黄陵煤化的查处记录。

仅2016年一年时间,就被查处8次之多。

其中有涉嫌违法设置排污口、排放剧毒物质

涉嫌私设暗管、排放不明废水

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未验收

涉嫌未正常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

涉嫌未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进行排污

涉嫌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涉嫌拒报不正常污染防治设施

被行政拘留一人,刑事拘留四人。

显然,当地环保部门一直知道黄陵煤化在违法生产,不仅如此,根据黄陵县政府官方通报显示,2016年12月5日,黄陵煤化脱硫液因管道发生倒塌,导致管线内脱硫液发生泄漏,部分泄漏污染物流入沮河,造成水体污染。

根据政府发布的信息,为了救援,当天共投劳500余人次,动用铲车、挖掘机等机械19台,投放活性炭4吨,铺设防渗膜2.8万平方米。在事故泄露处下游7公里处的拦截坝收集约0.65万方的高浓度污染物,13公里处拦截坝的应急处置池内收集约2万方的低浓度污染物。

薛振祥说:“经过上下联动,政企联动,有效控制住了污染物,而且圆满处置了这次环境污染泄漏事件,受到了社会一致好评。”

虽然处理污染事件受到了好评,但出乎意料的是,即便造成了大面积污染,黄陵煤化工的违法生产行为都没有被叫停。

薛振祥说,停产不在县环保局这一级,同级审批,哪一级审批的由哪一级清产或者关闭。

当记者问,那焦化厂是哪一级审批的?

薛振祥表示,这个情况还得了解一下,他只是管环保部门的,对项目审批这一块不太清楚,他们没有权力让企业停产。

但是根据环保法第二章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奇怪的是,黄陵县环保局对于辖区内的重污染企业到底由谁来监管都不清楚。那么这家屡被处罚的企业怎么在2017年7月顺利通过环评验收了呢?

对此薛振祥表示,通过验收可能就是符合要求,包括立项、审批、验收专家组意见都有。

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真的像薛局长说的那样处处符合国家要求吗?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中,明确提出,焦化行业布局时应该符合《焦化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按照标准,焦化厂与居民区最近的防护距离应该是800米。可而实际上,黄陵煤化与居民区之间只有一街之隔。

在黄陵煤化工对面分布着三个自然村,和一个居民生活区。按照规定,黄陵煤化在建厂之前,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的居民就要迁出安置,可现在黄陵煤化环评手续都已经拿到手了,至今还有大量居民生活在安全防护区内。

对此薛振祥表示不太清楚。

当地环保部门对于黄陵煤化的情况一口一个不清楚,那么其它部门的监管又如何呢?按照国家规定,像这样的大型煤化工企业,一定要拿到安全生产手续才能投产。那么黄陵煤化有安全生产许可手续吗?

记者采访陕西黄陵县安监局副局长李强,询问像黄陵煤化这样,如果投产是不是必须得办安全许可证?

李强表示,必须得办。

但当记者问黄陵煤化办了吗?

李强说,还没办下来。

记者问,没办下来能生产吗?

李强说,应该是不能生产的。

按照规定,没有通过安全生产验收就不能投产。可黄陵煤化从2011年就开始了24小时不间断生产,有着监管职责的安监局是怎么管理的呢?

李强说,安监局对黄陵煤化无证生产经营情况做过处理,让它停产。至于为什么没停,他就不是很清楚了。 

对于黄陵煤化,环保部门不清楚,安全生产部门也不清楚。根据安监局的执法记录,2016年4月28日,黄陵县安监局就黄陵煤化未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擅自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处罚,但只是罚款五十万,并没有叫停。

根据执法文书记载,当时安监局的执法人员在送达执法文书时,黄陵煤化的副总王治祥还拒绝签收,并对执法人员进行谩骂和人身攻击。而且在执法卷宗里也没有看到黄陵煤化缴纳这次罚款的记录。

2016年12月6日,也就是黄陵煤化脱硫塔发生泄漏的第二天,黄陵县安监局再次以黄陵煤化未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擅自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处罚,罚款48万,同样没有叫停。但这次黄陵煤化工缴纳了罚款。

而在2017年的几次安全检查中,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事儿干脆都不提了。

其实无论环保部门,还是安监部门对于黄陵煤化的违法行为显然都心知肚明。多年来的查处也都是做一些表面文章,走一走过场,企业的违法行为一直都没有被叫停。那么,黄陵煤化对自己的违法生产行为是怎么看的呢?

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赵成平说:“我们这个产品颁发了生产销售许可,是否可以认为允许我们生产?销售生产许可也是上级部门颁发的证书,那是不是我个人理解那就认定为我们可以?”

煤炭生产经营许可证只是特种行业的准入证,根据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工商、安监、环保等有关部门有权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仅仅拿着煤炭生产经营许可,就可以置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于不顾,这样的说法出自企业负责人之口,实在让人无法理解。

如今,那个山清水美的店头镇,只存在于店头人们的记忆里。许多小孩子只能听大人们讲讲那个不曾被污染过的美丽村庄。

没有环评手续,照样开工,环保部门不管;没有安全生产许可,照样生产,安监部门不管。究竟是管不了还是不想管?究竟是什么原因让监管部门面对这家企业的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黄陵煤化从开始建设就被地方政府当成“利税大户”,有关部门是不是不忍心区管?可是不管你对地方经济贡献有多大,首先得看看你对环境的破坏有多大,安全生产的隐患有多大。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速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今天的中国追求的是绿色GDP,是有着青山绿水的金山银山,更是法治框架下的经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