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8 电动自行车有了新国标

现在,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大街小巷都可以看到电动自行车的身影,它方便了人们的出行,所以发展迅速。目前,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全社会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量3000多万辆。虽然它用起来很方便,但由于生产、销售等方面的问题,也带来了不少安全隐患,造成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最近,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修订后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那么这个规范给生产、销售都提出了哪些要求?给众多消费者的出行又会带来什么变化呢?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据公安部统计,近五年时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伤6.35万人,直接财产损失1.1亿元,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呈逐年上升趋势,年均分别上升8.6%和13.5%。电动自行车事故频发,除了骑行人不守交规以外,从电动自行车自身看还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电动自行车速度过快;二是电动自行车重量大,很多都是超标车。事实上早在1999年,国家就制订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要求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可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部分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在生产时没有安装限速装置,即便安了限速装置,在销售环节,销售商为了迎合消费者对于更快速度的需求,也会把车辆出厂时安装的限速装置拆除。这使得很多市面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都能达到40至50公里每小时,有的甚至能达到60公里每小时,已经达到机动车的速度。

除了速度过快,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也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超出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标准。其中钢车架的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可达60多公斤,有的电动自行车甚至拆掉了脚踏板,在产品性能上接近或达到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标准,属于机动车范畴,这样的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路上行驶,会带来巨大的交通隐患。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部分招标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在产品说明书中没有相关警示说明,误导消费者认为超标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无需取得驾驶证就可以直接上路行驶,严重危害了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大多数消费者在购买环节,也基本不会被警示告知,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时速已经达到机动车标准。更有销售商声称超标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完全可以按照非机动车上路行使,而一旦发生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门是按照机动车来认定。2017年6月,广东东莞市民寥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车上搭载着一人,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碰撞后电动自行车又与一辆金杯小型普通客车撞在一起,寥某当场死亡。经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肇事电动自行车应属机动车。

电动车1995年在我国诞生以来,产品标准一直沿用1999年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近20年来这个标准没有进行过调整。

此外,目前执行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并没有对电动自行车各部件的防火性能等提出要求。在一些电动车市场,记者看到眼下电动自行车的品牌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大小不一,但是打开车子一看,里面其实都很简单,金属骨架加塑料外壳。更严重的是市面上销售的电动车,几乎都没有做过防水处理,而电动车里一旦进水就会加快线路的腐蚀老化,产生漏电短路现象,从而引发火灾。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也不在少数,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部门组织电动车相关科研机构,检测机构,生产企业,行业组织,消费者组织等方面的专家成立工作组,开展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工作,修订后的电动自行车标准名称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划。

新标准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其中最高车速为20公里每小时,调整为25公里每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公斤调整为55公斤,电机功率由240瓦调整为400瓦。

这次的新国标对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同时增加了车速提示音等功能,电动车时速达到15公里,每3秒就会发出提示音,还会提醒车主慢速开行。

新标准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增加了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

在新国标的编制和执行过程中防篡改是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新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必须配备防篡改设计。在新国标的产品检测办法中,对电动车防篡改列出了详细的检测手段,禁止通过插拔,剪断多余线路,特殊按纽等方式解除限速。

电动自行车新国家标准得到了大多数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积极响应和支持,部分企业已经率先改造生产线,生产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新规范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2018年5月15日到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鼓励生产企业按照规范组织生产,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规范的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规范的产品,规范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消费者已经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该如何处置呢?

自“新国标”发布以来,已经有部分省市已经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中提到,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销售目录制度,并且电动自行车在取得行驶证和号牌后才可以上路行驶。这个“规范”好像是给电动车加了紧箍咒,但对行业发展来说,“新国标”的推行会促进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从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从消费者个人来讲,是为了出行更加安全,毕竟有安全才有一切。